台灣目前已經有實體透過 ICO 完成募資,然而,金管會目前將會針對這些分發出去的「代幣(Token)」有一些動作,動區先前報導,央行總裁楊金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財政部部長蘇建榮將於今日於立院受立委質詢,對ICO、虛擬通貨以及交易平台有一些表態。
立委今日質詢顧立雄 ICO發行的代幣若涉及股權,是否屬《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一有價證券的募集與發行?顧立雄回答,要看 ICO 發行的虛擬通貨或虛擬貨幣是否具有「投資性」跟「流通性」,並承諾最快明年6月出台相關規範。
所謂有價證券的投資性,就是投資人持有後,藉由第三人的努力來獲取利潤,而流通性則是是否能以保持價格基本穩定的情況下,達成交易的速度或者說是市場參與者以市場價格成交的可能性。
美國SEC委員曾表示「大部分ICO代幣在美國的證券法來看都屬於證券」,可以看出台灣監管已經漸漸不再處於「灰色地帶」,目前也開始面臨到了相同的問題。
此外,針對虛擬通貨是否屬於貨幣,央行總裁楊金龍答表示,虛擬通貨為加密資產,具有高度投機性質,無法取代法定貨幣。很明顯的,以央行目前的職權與表態,不太可能成為虛擬通貨的主管機關,這個「燙手山芋」有很大的機會會落在金管會的手上。
隨著國際上針對加密貨幣與ICO的規範正在走向明朗的過程中,台灣在這方面的監管也因此有跡可循,跟上國際的腳步。
金管會虛擬通貨交易平台管反洗錢防治、ICO只管涉及有價證券
立委在質詢時追問,對於金管會日前表示 ICO 是否屬於有價證券屬以「個案判斷」,金管會是否要主動追究?
顧立雄表示目前只要「有關單位針對某些 ICO 有疑慮」都會給予表態,同時目前已經「移送了三件」,然而立委要求金管會「主動」承擔成為主管機關,不要等待他人詢問再被動反應。
立委指出,ICO 目前正在台灣市場自由發展,若不儘速訂定規範,對這些ICO發行方與發行服務商是不道德的行為。
顧立雄也表示,ICO發行的代幣涉及有價證券性質或股權性質,也就是《證券交易法》的部分,將會「研議相關辦法」進行納管。
針對金管會目前認定加密貨幣方面的管理範疇,顧立雄指出分為虛擬通貨交易平台「反洗錢(AML)防治的部分」以及ICO「涉及有價證券的部分」兩個層面進行管理。
虛擬通貨交易平台「反洗錢(AML)防治」方面,可以看出顧立雄並不清楚目前台灣交易所如雨後春筍般冒出的現象,當立委詢問:「交易業者有多少家?」
顧立雄回答:
目前代收代購業者有「兩家」主要跟銀行有合作。
遭立委反駁:「目前已經有10幾家」。
平台業者實際納管上,立委堅持希望金管會「全權納管」,然而顧立雄則堅持以近期FATF剛出爐的反洗錢方針為原則,只針對反洗錢納管,認為目前並沒有要將其「認定為一個產業來管理」。
目前在10月3日經立委提案通過修正《反洗錢防製法》第五條,將虛擬通貨納入規範之中,等待三讀,若「修法通過,且行政院指派」這時候金管會「最快三個月內」便會將平台業者納入管理。
而在ICO「涉及有價證券的部分」,立委追問何時會相關辦法會出爐,顧立雄表示:「這需要給我們一點時間」,並承諾ICO涉及有價證券的相關規範「最快明年6月」會出台。
比特幣究竟是商品?還是其他?
除了目前加密貨幣種類繁多,ICO代幣涉及有價證券的代幣已經被金管會認領,然而市面上還有諸如比特幣(BTC)、以太幣(ETH)等流通量大的主流加密貨幣,這些加密貨幣目前央行表示「不屬於貨幣」,然而屬於「商品」?還是其他類別?
在今日的質詢中,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表示,交易平台的三年來的稅收部分,營業稅為1000多萬以及營所稅則為400多萬,共計1400多萬,挖礦收益若進行虛擬貨幣的買賣獲利則是以財產交易所得來課徵,但也指出該部分目前沒有辦法精確統計、追蹤。
接踵而來的,會面臨到的諸多加密貨幣的「課稅」議題,這也攸關著這些數字資產的法律定位,尚待政府機關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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