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目前公認最大的交易所幣安的創辦人趙長鵬,將再次與紅杉資本對簿公堂。由於趙認為先前紅杉資本對其單方面的向法院申請禁制令,是對他名聲的毀損以及阻礙他的募資計畫。
根據動區先前報導,紅杉資本曾以破壞排他性條款,對被眾人稱之為「CZ」 的幣安執行長趙長鵬(Changpeng Zhao)於香港提出訴訟。
而據外媒 Coindesk 取得的法院文件,已經透過律師向法庭提出申請,將向紅杉資本求償(趙仍未提出金額)並要求「立即對其損害賠償進行評估」。
該申請要求法庭進行調查,以確定紅杉資本在 2017 年 12 月 27 日獲得的禁制令是否損害趙的權利,並使趙在 2018 年 3 月 1 日之前無法從其他投資者那裡募得資金。
趙長鵬在該法院文件中稱,
「禁制令對我造成了損失,我應有權獲得紅杉資本的合理賠償。特別是,我因此而 i)無法完成接下來輪次的融資,錯失了提高公司估值的機會; ii)損害我的名譽。」
紅杉資本禁制令事發經過
幣安交易所在 2017 年 8 月成立,當時開始與紅杉資本洽談投資事宜。紅杉資本作為國際大型風投機構,而作為該機構的中國分支,也一手推升了包括阿里巴巴在內的超過三百多家大型企業、知名新創。
然而,紅杉資本在與幣安的 A 輪融資中,在雙方的「投資條款(term-sheet)」簽訂了「排他性條款(exclusive clause)」,然而紅杉資本因為當時似乎覺察到幣安同時也在同時尋求與其他投資者,包含 IDG Capital 在內的投資洽談事宜,因此向法院申請「單方面的禁制令」。
紅杉資本在未通知趙的情況下單方面獲得 2017 年 12 月的禁制令,隨後在 2018 年 1 月作為申請人提出仲裁通知。
三個月後,在 4 月 11 日的聽證會之後,一名高等法院法官在 4 月 24 日判決中裁定紅杉「在沒有通知趙某的情況下單方面申請禁制令是濫用程序」,由於紅杉資本沒有提出任何解釋或證據表明「並沒有讓雙方都參與其中」的原因。
「我同意在沒有通知被告(趙)的情況下使用單方面程序是濫用程序,」當時法官表示道。
隨後,香港高等法院駁回紅杉資本的禁令申請,並由紅杉資本支付趙長鵬法律訴訟費用。
而根據 2018 年 12 月 12 日法庭做出的最終決定,全面駁回了紅杉資本的所有證詞。根據調查結果:「趙與 IDG Capital 的融資討論實際上是針對 B 輪融資的」,趙先生並無違反了條款中的「排他性條約」。
而在法院最終判決出爐判決紅杉資本方敗訴後,趙則再次對法院提起了「妨害名譽、並對破壞其融資機會」進行求償的訴訟,不過目前仍未有提出具體的求償金額。
(圖片攝於 AsiaBlockchainSummit 2018 by Blocktem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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