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務部統計,自 2000 年至今年 5 月,共發放檢舉賄賂獎金 12 億 5400 萬元,法務部也對外表示加賄選手法已不限於現金,加密貨幣也淪為利用對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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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補充:台灣不會有加密貨幣專法?金管會:怕投資者「太放心」忽略風險 )
法務部統計,自 2000 年以來至今年的 5 月,23 年的時間,共發放檢舉選舉賄賂獎金 12 億 5400 萬元新台幣,而在去年九合一選舉中獎金就至少發放近 5000 萬元,目前法務部也持續審核發放中, 據了解,立法委員或直轄市市長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一千萬元。
加密貨幣滲入台灣大選
據法務部的說法,賄選手法也伴隨著科技不斷演變,已經不再僅限於現金買票。新興的第三方支付方式,包括 Line Pay、Pi 錢包、街口支付、歐付寶等數位支付工具。
而加密貨幣因為其匿名和可快速轉移的特性,比特幣或以太幣也恐淪為賄選的手段之一,而為了預防在 2024 年大選中出現這些手法,檢調單位與警方已經積極採取防範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台灣最高檢察署修正「賄選犯行例舉」的時間點是在去年 10 月,而上一次修訂是在 2011 年 11 月 14 日起,已經有 10 多年未隨社會變遷、犯罪型態進行變更,而新增的賄選犯行中就加入了加密貨幣進行賄選者的犯罪類型。
法務部將加密貨幣比喻成「中華菸」
去年 11 月法務部曾發布《利用加密虛擬貨幣從事賄選犯罪之防制行為》內文開頭將加密貨幣比擬成「中華菸」,認為加密貨幣作為「錢」的代替工具,與中國早期的中華牌香菸(又稱華子)相似,都曾被用於行賄官員的工具,並稱如果不懂或找不到地下市場的人,只能把中華菸(加密貨幣)當作一般菸看待,無法理解或兌換中華菸(加密貨幣)應有的「不法」價值。
對於如何查核洗錢,文章中法務部整理出 11 項檢核重點,舉例像是:檢查賄選者手機有無虛擬貨幣 APP,檢查有無錢包或私鑰之紀錄或照片、檢查有無助記詞或翻拍紀錄……等等,作為對於可疑的虛擬貨幣金流的追查,文章中的檢察官期盼能建立虛擬貨幣業全面層級化納管之法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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