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防制署(The 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 ,FinCEN)在上週四(5 月 9 日)發布了一份新的指南。文中列出了跟 Crypto 有關的公司、個人、平台有可能在銀行保密法還有其他相關法律的監管下提供轉帳服務者,皆需被認定為一個貨幣移轉服務商(Money Transmitters)。
在所有被認定為貨幣移轉服務商的實體或個人中,該指南特別提到了 Dapp(去中心化應用程式)。而成為受到 FinCEN 監管下的轉帳機構(單位)意味著公司或個人必須遵守聯邦反洗錢條例還有 KYC 規章。
在上週四的文件中,美國財政部的反洗錢局表示,該機構並「沒有建立任何新的監管要求」,然而反洗錢局確實整理了過去八年的先前案例,詳細說明了試圖透過 Crypto 領域提供轉帳服務的公司或個人,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違反反洗錢法規。
該文件提到,Dapps 是不受一個人或是一群人控制,這代表沒有一個實體(Entity)在管理 Dapp,縱然如此,若是 Dapps 提供轉帳服務,就必須要夠符合相同監管要求,
「因此,在 Dapps 提供轉帳服務時,Dapp 跟 Dapp 的營運商其一或是二者需要符合監管法規。」
而 Dapp 後的開發人員,甚至是專門在設計背後密碼貨幣機制的人在 Dapp 上線使用之前,依法都不具提供轉帳服務的資格。不僅如此,Dapp 的用戶也可能需要遵守到 FinCEN 的監管規定,任何投資者或是使用 Dapp 移轉資金的營運商或用戶都會歸類在法規裡的「貨幣移轉服務商(Money Transmitters)」。
而該文件影響的遠不止只有用 Dapp 轉帳的人,例如像密碼貨幣支付工具…..。
密碼貨幣錢包和第三方支付
文件中也討論了受監管對象中,更廣泛的定義範圍。像是 Coinbase 這種在線的託管錢包(即代客戶持有資金私鑰)就會被認定歸類在提供轉帳服務。但是如果是非託管錢包,例如 imToken 或是 Blockchain.com 這種由用戶控制自己資金的錢包,就可以免除在貨幣移轉服務商(Money Transmitters)的分類裡。
還有一些案例也不會歸類在貨幣移轉服務商,包括提供貨幣發送者支援服務的人,或是不提供特定的貨幣傳輸,僅提供貨物或服務的支付處理,又或是作為銀行保密法監管機構之間的中間人都不屬於貨幣移轉服務商。
另外,像是去中心化交易所,只負責提供買方和賣方的撮合,而且在交易期間不會經手任何密碼貨幣,也不在此規範中。
然而,如果是支付的過程中會碰到法幣跟密碼貨幣的轉換的支付商則會被歸類在貨幣移轉服務商的規範當中。
會有這些規定,是因為傳統的支付商僅需要跟於銀行保密法的金融機構合作,而這類金融機構在交易的模式是很透明的,而且監管單位已經很了解其交易模式。但是在支付商使用密碼貨幣或是區塊鏈的時候,就變得不透明,不容易受到監管。所以這類的密碼貨幣支付商需要被歸類在貨幣傳送者。
根據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防制署的規定,這些服務商有向監管機關報告的義務。
而這些歸類在貨幣傳送者的個人、公司、平台必須在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防制署註冊為貨幣服務商(money services business,MSB),制訂反洗錢計畫,並報告貨幣交易以及任何的可疑活動。若未能依照規定者,將會處以罰鍰,嚴重者甚至會遭到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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