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就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發表諮詢總結,絕大多數回應者同意有關容許持牌交易平台營運者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的建議;換而言之,證監會讓散戶在適當保護下,合規交易比特幣等市值較大的加密貨幣。
(前情提要:香港證監會:可能上架比特幣、以太坊,6月發交易所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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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正傾力將香港打造成領先全球的的數位資產和數位金融中心。今(23)日香港證監會就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發表諮詢總結,絕大多數回應者同意有關容許持牌交易平台營運者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的建議。
香港證監會:6/1 開始接受虛擬資產交易牌照申請
香港證監會表示歡迎已準備好遵守證監會標準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申領牌照,該機構將實施一系列妥善的措施來保障該等投資者,包括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過程中確保合適性、良好管治、加強的代幣盡職審查、納入準則及披露。
換而言之,證監會會讓散戶在適當保護下,合規交易比特幣和以太幣等市值較大的加密貨幣。至於無意申領牌照的營運者,則應著手以有序方式結束其於香港的業務。
此外,證監會發布聲明稱,將於 2023 年 5 月 25日在憲報刊登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領《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的相關牌照的申請表格,並將於 2023 年 6 月1 日開始接受申請。
不過,證監會提醒監會尚未批准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且現有大部分公眾可接觸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均不受證監會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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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幣尚無法買賣
需要注意的是,證監會文件表示,對於規定非證券型代幣須具有至少 12 個月過往紀錄,而無法維持其掛鈎功能或在贖回時無法返還投資者資金的穩定幣,不可被稱為「穩定」。
因此,穩定幣的監管安排預計將於 2023/24 年實施。在穩定幣於香港受到規管前,他們認為穩定幣不應獲納入以供零售買賣。
不允許提供生息服務
最後,證監會也表示平台營運者不應提供與買賣特定虛擬資產相關的獎勵活動。這項原則構成了規定平台營運者不應登載有關特定虛擬資產的任何廣告的依據。
關於虛擬資產市場上其他常見服務(例如收益、存款及借貸),證監會不允許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提供這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