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近期傳出已與法務部達成共識,將優先修改洗錢防制法,對所有虛擬資產業者改採登記制。不過檢改團體劍青檢改 24 日表示,對此種缺乏行政管理配套,就先求刑法入罪的作法,歉難認同。
(前情提要:台灣VASP虛擬貨幣業者將改採「全面登記」制?金管會擬修法:提高罰金至1000萬、需承擔刑責)
(背景補充:金管會主委由彭金隆出任!政大教授保險專業,能帶旺台灣虛擬貨幣產業?)
為加強監管虛擬資產犯罪亂象,金管會近日傳出已與法務部達成共識,決定在訂立專法前,將優先修改洗錢防制法,對所有虛擬資產業者改採登記制,未經登記就經營業務,將會遭受刑事責任,不再只是罰錢了事。
現行洗錢防制法下,未向金管會完成法遵聲明就從事虛擬資產業務者,可處 50 萬至 1000 萬罰鍰,洗錢防制法修正通過後,虛擬資產業者若無登記就營運業務,將會承擔刑責,以讓虛擬資產投資人的權益更有保障。
劍青檢改轟缺乏行政管理配套
不過由基層與資深檢察官組成的檢改團體「劍青檢改」在 24 日發布聲明抨擊,金管會此舉表面看似全面納管,實際上恐成「金管不管,都讓你司法管」,對此種缺乏行政管理配套,就先求刑法入罪的作法,歉難認同。
劍青檢改指出,當前各類詐騙案件中,以虛擬貨幣之詐騙金額最大,全台被害人損失最重,許多家庭破碎。此類案件追查困難,原因在於前端行政管理缺漏,導致後端司法難以調閱勾稽,且因為缺乏管理規則,司法難以界定其法律(注意)義務及違法犯意。
實際案件中,許多犯嫌都自稱「個人幣商」,大肆收受詐騙款項,皆抗辯沒有違反任何規則,都不知情云云,最近更出現某蔡姓「個人幣商」造成全國性大規模被害人受騙案件竟獲判無罪的結果,檢方譁然,全國此域猶如陷入無政府狀態,檢方幾已無能為力。
劍青檢改表示,目前金管會仍只針對極高門檻的交易所和平台業者進行輔導,至於其他次級業者或幣商,通通不管,每次開會就找這幾家業者一起高呼宣示,置現實於不顧:
各局處面對燙手山芋,避之唯恐不及,主管單位又從銀行局改成證期局,甚且研議要把虛擬貨幣分成「穩定幣」和「不穩定幣」,說「穩定幣」是「涉及央行權責」,簡直現代版「擊鼓傳花」。
劍青檢改提到,金管會目前最新政策是只找登記的高門檻業者,其他一律劃為非法,並交由司法單位處理,等同缺乏行政配套,更離譜的是,現行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有許多缺漏,對於業者、個人幣商和個人投資客的定義混亂,若直接刑法入罪,將衍生更多司法紛亂,讓詐騙持續禍亂。
盼完善行政管理
劍青檢改指出,劍青檢改去年 6 月舉行「檢察官防詐策進研討會」,已明確要求並提出具體建言,盡速將個人幣商納入管理,但金管會至今幾無作為,僅把主管單位從銀行局改成證期局。
劍青檢改主張,金管會應先完善行政管理,根據市場行為態樣,訂定各類型服務業者之資格及規則,除有歐盟規則(MiCA)可以參考外,新加坡《支付服務法》亦開放多種不同服務類型的許可證,盡可能包容納管。
至於「個人幣商」亦應明確定義,以便納管,明訂特定期間達一定交易金額及次數等條件,即應辦理商業登記、稅籍登記,要求依循明確的 KYC 程序、在合法平台交易、保存交易資訊等規則辦理,違者先設定各式裁罰、補稅、凍結等行政措施,讓市場上大多數願意守秩序的各級業者與幣商先有法可循,然後,才能針對那些抗拒申請許可卻又偏要從事交易服務之人士,考慮以刑法入罪。
劍青檢改指出,往後將持續關注,並於相關研討會探討倡議,期待金管會新任主委揚棄舊思維,共同為反詐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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