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自民國 94 年以來,歷經 4 次修正,根據要點顯示,目前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成立後,最高獎金高達 500 萬元。
(前情提要:金管會公開虛擬資產「指導原則草案」10大監管方向:禁發穩定幣、衍生品、需銀行信託.. )
(背景補充:陳冲抨擊「台灣穩定幣太保守」:新加坡出臺發行架構,金管會還不快追! )
不管是加密貨幣市場抑或在傳統金融市場,當投資者貪圖金融產品的高利息時,犯罪集團反而鎖定的是投資者的本金,民眾常常一不小心就落入資金盤、傳銷盤陷阱。現今,社會防詐意識逐漸高漲,金管會為鼓勵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對因檢舉而查獲金融違法案件的民眾提供獎金。
檢舉最高獎金 500 萬元
根據金管會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民眾可以利用書面、口頭、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致受理檢舉機關,受檢舉之金融違法案件中所提及之公司或負責人及受僱人等涉案人員,經金管會行政處分確定或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即符合條件,獎金核發標準如下:
金融違法情形 | 獎金 |
---|---|
經處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罰鍰或法院判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 | 500萬元 |
經處五百萬元以上未達一千萬元罰鍰,可能導致解任董事或監察人職務、停止執行職務,撤銷營業許可,或判決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未滿三年。 | 250萬元 |
經處罰鍰一百萬至五百萬元,可能導致解任經理人或受僱人職務,停止董事或監察人六個月至一年執行職務,停止經理人一年執行職務,限制業務和投資範圍,停售保險商品,或判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 | 25萬元 |
經處罰鍰二十萬至一百萬元,可能導致停止董事或監察人未滿六個月執行職務,停止經理人六個月至一年執行職務,降低金融服務業委任或僱用人員薪酬,或判決有期徒刑未滿六個月 | 5萬元 |
如果想要獲得這筆獎金,根據要點檢舉人需要提供以下資料供審查:
- 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及聯絡方式。
- 被檢舉人之姓名、地址或其他足以識別被檢舉人身分之資料;如公司行號者,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處所。
- 可證明被檢舉人涉及違法之具體事證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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