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預計將於今年 7 月 19 日實施的《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將禁止操縱市場、非法交易、使用虛擬資產未公開重要信息。若違法所得超過 50 億韓元,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前情提要:韓國公告《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等法將在明年7月生效,完全監管將成形 )
(背景補充:遏止垃圾幣炒作!韓國將出台「虛擬貨幣上下架」指導方針 )
去年 6 月,韓國國會全體會議通過《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引入虛擬資產監管制度,並在去年 12 月 11 日為了規定該法授權的細節,制定了《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執行條例》與《虛擬資產行業監管條例》兩個草案。
而在今(7)日,韓國金融監督委員會(FSC)宣布在 7 月 19 日實施《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之前,已於 1 月 22 日就這兩個草案進行了立法預告。
違法交易虛擬資產最重可罰無期徒刑
根據草案內容,該法禁止操縱市場、非法交易以及利用虛擬資產未公開的重要資訊。違反規定的,可以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等刑事處罰。若違法所得超過 50 億韓元(1.18 億台幣),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並可處以違法所得金額兩倍的罰款。
根據《執行條例》草案,韓國金融監督委員會(FSC)會將違反規定的指控通知總檢察長,在收到總檢察長關於罰款對象的調查和處理結果的通知後,即可處以罰款,即使與總檢察長達成協議或自指控通知起已過去一年,仍可處以罰款。
虛擬資產離線儲存比例至少 80%
在保護虛擬資產用戶的資產方面,草案規定了為了保障用戶虛擬資產的安全,業者必須將至少 80% 的用戶虛擬資產價值離線安全存儲,以隔離網路風險。
針對駭客攻擊、電腦故障等意外情況,虛擬資產業者也必須購買保險或準備賠償金等方式承擔相應責任,賠償準備金至少為虛擬資產(不包括離線儲存的虛擬資產)經濟價值的 5% 以上。
草案亦授權金融監督委員會監管虛擬資產業者,確保其遵守用戶保護法,並允許檢查其業務與財務狀況,這一職責由金融監督局(FSS)負責執行。
FSC 和 FSS 有權調查疑似市場操縱等不公平交易行為,透過要求提交文件和陳述來進行。如發現違法行為,FSC 可採取包括停業、命令整改、投訴及向調查機關通報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