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天宣布商業團體的分業標準中,即將新增「虛擬通貨商業」這一類別,未來加密業者就可以組成公會,這項修正草案會在預告期後兩個月正式生效。
(前情提要:金管會突襲加密業者!「指導原則草案」要求有銀行信託,再爆國際大交易所申請來台)
(背景補充:動區獨家 | 看懂台灣金管會《指導原則》草案 : 交易所可發加密貨幣?海外平台下廣告?產業公會… )
金管會針對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的「指導原則草案」將在下個月公布,其中就有提及台灣虛擬通貨業者組織公會事宜。對此,經濟部今天宣布即將修正商業團體的分業標準,新增了「虛擬通貨商業」這一類別,並規定了此團體的業務範圍,經濟部表示,這項修正草案會在預告期後兩個月正式生效,總說明如下:
為使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之業者落實相關法令遵循及自律規範,成立同業組織,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爰增訂 「虛擬通貨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商業團體業務範圍為何?
根據經濟部說明,如果一家公司或機構想要在虛擬通貨領域經營業務,包含交換虛擬通貨和法幣,或者虛擬通貨交換其他虛擬通貨,只要服務內容可以幫助人們轉移、保存或管理虛擬通貨,同時提供相關的工具,或者可以參與並提供虛擬通貨的發行或銷售相關服務都在經濟部公布的範圍內。
但是,這裡所謂的虛擬通貨不包括數位形式的新台幣、外國貨幣,以及從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發行的貨幣,也不包括根據法律法規發行的金融產品。
本次修正草案的核心目標在於允許滿足虛擬通貨業資格的機構申請成立商業團體,以促進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自律規範。
如何成立商業團體?
關於如何成立商業團體的程序,經濟部官員解釋說,首先,需要有至少 5 家以上的業者聯合提出申請,然後向內政部提交這份申請。
內政部會請教相關的主管機關和地方政府,詢問他們對這個申請的意見。需要特別留意的是,虛擬通貨商業已被金管會列為需要實施洗錢防制措施的業別。另外,一旦商業團體成立起來,他們也有機會選擇加入商業總會,這樣可以和其他同業一起合作,增強業界的實力,同時也有助於凝聚相關產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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