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時電子報,行政院在9號召開跨部會會議,其中討論了虛擬貨幣業者的納管議題。更與央行達成共識,將「虛擬貨幣」正名為「虛擬通貨」,其中也重申了一系列的監管方向。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在為來的監管框架中,所有「虛擬通貨」交易平台的投資人必須與銀行帳戶相同,落實所謂的「實名制」至交易,否則該平台將會被列為「拒絕往來戶」。
動趨先前報導,早在五月份,顧立雄便已經表示虛擬通貨的納管將以「實名制」與「自律組織」進行。而現在看起來金管會已經要著手進行「實名制」的相關規管。
法幣換「虛擬通貨」就是要實名
可以看出來金管會目前對於「虛擬通貨」的監管方向都是圍繞在「反洗錢(AML)」上,可能是鑑於接近國際組織的反洗錢評鑑即將到來。
據今年年初的報導,今年11月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今年將來台「現地評鑑」,而今年台灣當局邀請顧問團先行檢驗的結果,最後評鑑為「中等」,未達標準「中等以上」,因此台灣要通過國際評鑑並不樂觀。
因此,最近大動作的監管加密貨幣,很可能與11月即將到來的反洗錢評鑑有關,以避免因為缺乏納管加密貨幣的洗錢風險而降低了評鑑等級。
然而據報導,提及了現在許多初步接觸加密貨幣市場的台灣人,都是透過超商通路購入自身的數字資產,顧立雄表示,未來希望藉由銀行端的實名制控管來杜絕現金的交易,金管會並不希望平台業者用現金進行交易。
「虛擬通貨」納管機關究竟是誰?
目前加密貨幣的監管職權在台灣政府中仍未定案,因此早在幾年前面對許多加密貨幣相關議題,無論是法律定位、稅務、金流等方面,皆淪為金管會、財政部等各部會互踢皮球的情況,許多業者也因此十分困擾。
而近期顧立雄透露,目前是先發函要求銀行對虛擬貨幣業者的客戶採實名制、強化洗錢防制,至於是否依洗防法納管,要等FATF在9月召開會議後決定。
而在各個虛擬通貨交易平台的分類上,顧立雄表示這些平台業者都登記為「資訊服務業」、「第三方支付業」,多達六千家,要先確定其業別,因為他們不像租賃業、銀樓業,有一個加密貨幣業、虛擬貨幣業,若是未來註冊登記了,就會成為一個合法業者還是取得一個核准的地位,這些也是待九月後才會有更明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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