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公會近期舉辦第四、五次例會,下文動區問您整理會議的重點內容。
(前情提要:台灣虛擬資產VASP公會:目標11月遞件申請、成立風控小組溝通金管會)
(背景補充:陳冲抨擊「金管會、央行」不同調!呼籲組成特別辦公室,一把抓起台灣數位資產發展)
台灣經濟部在 8 月 17 日預告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虛擬通貨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據經濟日報報導,經濟部已在 10 月 17 日通過增訂「虛擬通貨商業」類別的 60 日預告期,下一步送內政部會銜發布。
與此同時,台灣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公會籌備小組正進行公會架構討論,爭取第一時間送件申請成立公會,業內人士表示,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送內政部會銜發布增訂後,預期將於 11 月中旬完成公告,因此,公會籌備小組計畫 11 月中送件。
VASP 公會制度達成 13 點初步共識
根據 12 日舉行的 VASP 公會籌備小組第四次例會記錄,針對公會之會員制度、收費機制與投票資格等,經過籌備小組成員的密集討論,對於以下 13 點形成初步共識:
- 公會成立後,會員之一次性入會費為新台幣 5 萬元。
- 除一次性入會費外,將依「業務別」收取年費。
- 一家公司,可經營超過一項業務別,每新增一項,則須累加年費。
- 「業務別」分為三類:「交易所業務」、「錢包業務」、與「其他業務」。
- 依業務別收取年費,「交易所業務」年費為新台幣 30 萬元;「錢包業務」年費為新台幣 15 萬元;「其他業務」為新台幣 10 萬元。
- 會員加入時,須填選至少一個業務類別。
- 每一個業務類別,皆可獲得一票投票權,即每一位會員擁有至少一票,至多三票。
- 若第 7 點成立,則須修改先前章程之「一個會員僅可推派一位代表」之決議。
- 「業務別」最初將由申請加入之會員自行填寫。但在獨立審查委員會成立後,將進行公正之審核,以實際營運之業務為審查標準。
- 公會成立理事會與監事會,設理事 9 席、監事 3 席、候補理事 3 席與候補監事 1 席。
- 公會之會員,僅能佔理事或監事至多一席。
- 理事長與副理事長,應從理事中選任。
- 理監事當選後,每任兩年。應繳納一次性任期之職務捐,理事長新台幣 15 萬元;副理事長新台幣 10 萬元;理事與監事新台幣 6.5 萬元。
紀錄顯示,VASP 公會籌備小組的風控工作小組,優先任務為討論交易所共同適用之出入金額度,並與銀行公會和金管會溝通,後續也將進一步協調可疑活動之辨識方法以及產業聯防之概念。
更進一步的投票權說明,可點此瀏覽。
已取得台幣出入金限額之共識
而據 17 日舉行的 VASP 公會籌備小組第五次例會記錄,風控工作小組於 16 日舉行第一次會議,已針對出入金限額達成共識,將以此為提案,在下次例會前與金管會證期局進行初步溝通。
與證期局順利溝通後,將再由籌備小組邀請會議與銀行公會、證期局與相關單位溝通,毋需限定虛擬資產業者的客戶僅能使用同一信託銀行的銀行帳戶始得進行法幣之出入金。
加入 VASP 公會資格方面,無論境內境外公司,若要在國內推動業務,都需在通過國內洗防聲明後加入公會,以符合商業團體法「業必歸會」的原則,而根據金管會最新資料,目前已完成洗防聲明、具有加入資格的虛擬通貨業者共有 26 家,其中二家為境外企業,24 家為境內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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