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坊創辦人 Vitalik Buterin 在台北 RadicalxChange 的線下聚會中,談到哈伯格稅法與域名(Eminent domain)的應用。
RadicalxChange 是由社運推動者、藝術家、學業界發起的非營利組織,致力於提倡競爭、自由、開放的市場機制,降低社會不平等,修復社會分裂與分歧,創造廣泛共享的公平、繁榮與合作,而本次於 7 月 16 日的 RadicalxChange Taipei 第一場活動,則是 RadicalxChange Taipei 社群發起人黃雅信主辦,台北以太坊共同組織人梁智程協助。
在前次的 RadicalxChange Taipei 除了介紹「激進市場」的概念之外,還邀請了政務委員唐鳳分享平方投票法,RadicalxChange 基金會執行長 Jennifer 分享該組織的成立原因、基金會現況、目前運作成員、運作方式等。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以太坊創辦人 Vitalik Buterin 分享哈伯格稅法以及以太坊域名的應用。
Vitalik Buterin 在演講中提到表示有興趣對以太坊域名(Ethereum Name Service,ENS)徵收哈伯格稅法,其原因包括 ENS 域名是不可替代、有壟斷問題、需要投資效率、沒有完美所有權等問題。而在針對該問題探討之前,Vitalik Buterin 先介紹了「哈伯格稅法」。
哈伯格稅法(Harberger Tax)
在微軟首席經濟研究員 Glen Weyl 和芝加哥大學法學教授 Eric Posner 共同出版書中《Radical Markets,中譯:激進市場》,詳細了介紹哈伯格稅法的概念。
哈伯格稅法的提出旨在解決閒置的私人資產流通問題。
作者認為,私人財產會導致壟斷,而公有化又會拖垮社會產能,該書作者希望能在公有化和私有化之間取的平衡。就如同 Vitalik Buterin 在演講中說道,每個人都不喜歡稅收。但實際情形是,良好的稅收制度會對社會進步產生動能。
而哈伯格稅法可以解決壟斷問題,他提出了一個「釘子戶」問題,假設 Elon Musk(Tesla 汽車創辦人)想要購買 10,000 塊農地,前面 9,999 塊農地都以合理的價格出售,但是最後一塊農地的主人卻將價格抬高 100 倍,原因無他,因為前面已經購買了 9,999 塊農地,Elon Mush 被半強迫的接受高出市價 100 倍的價格。
而哈伯格稅法收導入了兩種概念:
- 公民對自己的資產進行評估,以該資產的評估價格進行課稅,例如 7%。
- 任何人可以以該資產的評估價格購買。
哈伯格稅法的運作方式為,假設小動有一棟房子,他必須要為這間房子估值,假設估值為 1 顆比特幣,那他每年就必須為這棟房子支付 0.07 顆比特幣的稅務(假設稅務為 7%),而任何人都可以以超過 1 顆比特幣的價格購買這棟房子。
在這種情形下,小動如果估價過高,他會需要支付巨額稅金;而如果投資將資產估值估的過低,任何人就可以用很便宜的價格將小動的房子買走。
哈伯格稅法可以解決兩種問題:「投資效率」、「分配效率」。
- 投資效率:哈伯格稅法模式會讓投資意願降低,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強致他人賣掉自己的資產。這樣一來,大企業或財團將會盡可能地釋出不必要的投資,確保不需要支付過多稅額,其資產也不會讓其他氣也買走,藉此達到現金為王與資產為王(不動產、股票等)的平衡點。
- 分配效率:也由於閒置的資產釋出,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可以用「合理」的價格購買那些資產。
以太坊域名(Ethereum Name Service,ENS)導入哈伯格稅法
最早的以太坊域名是用競標的。
小動想要註冊 Blocktempo.eth,他必須要先用一個價格,假設是 100 美元,接下來以太坊域名的智能合約就會公告,看是否有人願意以更高價格購買,如果沒有,兩個星期之後,小動就以 100 美元的價格購買 Blocktempo.eth 的域名。
而鑑於先前的競標方式過程太過冗長,現已改成直接購買的方式。只要該域名沒有人註冊,就可以花固定金額將域名買下。
而 Vitalik Buterin 對於在域名買賣上應用哈伯格稅法提出兩種方法:
方案一
- 每個域名的持有者都必須為其域名定價。
- 每年支付 3% 的費用。
- 任何人都可以以該價格自動購買該域名,並在 3 個月的等待期後獲得控制權。
然而,這會遇到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域名的定價是否合理。而且無法避免壟斷的情形,例如小動標下了 Blocktempo.eth 的網域,但是還可以同時購買其他類似的域名,例如 CryptoBlocktempo.eth、BitcoinBlocktempo.eth 等等。
方案二
- 每個域都有一個相關的出價智能合約,任何人都可以出價。
- 小動在在出價時候,需要將該價格發送至某智能合約,如果出價還未被接受,則小動可以隨時撤回以太幣。
- 域名持有人根據最高出價,例如小動出價 200 美元,假設稅率是 3%,則域名持有人需要收取 200 美元的 3%,6 美元。
除此之外,Vitalik Buterin 認為除了域名之外,在區塊鏈產業裡面,還有特定幾種資產分配也可以應用哈伯格稅收。例如,遊戲和虛擬世界的資產、高速快取(Positions )、區塊鏈特定未來時間的區塊空間。
哈伯格稅收的盲點
不管是方案一或方案二,都必須面對一個問題,就是域名這個價值是來自於品牌。
也就是說,在財產(域名所有權)無法私有化的前提下,競標的「承租人」就必須面臨在未來經營有成的情況之下,被別的同業或是企業收購。
在這種情況之下,即使是提高域名的價格。雖然可以避免域名(品牌)讓其他人購買,但是估值提高,稅收也就跟著提高,除了擔心域名的所有權之外,提高估值也會讓稅收支出,在沒有增加產值的情況無端增加。這並非一個適合發揮最大產值的稅法環境。
事實上,哈伯格稅收雖然能夠降低投資意願,進而釋出更多資產;而讓真正需要的人再去競標這些資產,然而五年後、十年後,同樣的問題也會面臨在當初購買資產的人身上。這種以資產無法私有化的代價換取的投資效率、資產分配效率,可行性未經過實證,因此實際效用還不得而知。
而這可能還是要以《激進市場》作者對於稅法的看法作為總結,就是沒有最好的稅務模型,而是需要針對某一特定時間的特定條件下,設計出適當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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